用“八荣八耻”夯实青少年道德认知能力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特别引导青少年树立“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仔细分析这一要求,颇觉意味深长。
当前的青少年群体中,出现了一些令人不安的行为特征和价值取向。一些青少年做出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出格举动,在学业态度、消费观念、待人处世等方面完全颠覆了既有标准,譬如以畸形消费、奢侈浪费为时尚,以冷漠于世、颓废于己为个性……某些青少年确乎已经是非颠倒,荣耻不分。
指出这些,决不意味着笔者想要强令青少年非要做“古董”或“五好青年”。事实上,至少笔者自身并不反对青少年的另类思维和个性举动。从古至今,从内到外,青少年群体文化有个普遍的特征,就是叛逆精神。
我的理解是:青少年行为出格不可怕,精神叛逆不可怕———但是,切记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前提是:行为的出格与精神的叛逆,必须在保持一定道德底线和精神高度的基础上:触及道德底线的行为出格是荒唐,失去精神高度的叛逆是胡闹,没有一定的价值观坚守和文化自持的青春是“无头苍蝇”。
所以,青少年群体的各种亚文化流派亟须引导和调节,而引导调节的惟一可靠办法,就是为其注入一定的价值内核———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恰恰就是这样一个非常适用的价值体系。
因此,要用“八荣八耻”观念增强当代青少年的道德认知能力,为各种流派的青少年亚文化注入基本相通的道德文化基因。共同的道德文化基因,将有助于我们培养出大批具有昂扬向上精神和团结观念的事业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