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公安机关警营文化建设的思考
【内容摘要】基层公安机关的警营文化建设是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公安文化在凝聚警心、激励斗志、陶冶情操、树立形象,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试从此项工作的积极意义和难点对策等方面加以剖析,以期对今后公安队伍建设的全面提升有所裨益和参考。
【关键词】警营文化 积极意义 存在难点 对策建议
警营文化是警察机关在长期的警务工作和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占据主导地位的,并为全体民警认同和恪守的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也是全面实施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周永康同志也曾在全国公安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大会上讲话指出,公安文化在凝聚警心、激励斗志、陶冶情操、树立形象,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都在想方设法进行警营文化建设。基层公安机关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还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为此,笔者对此谈些粗浅的看法,呼吁各级领导对加强基层公安机关警营文化建设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建设警营文化对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积极意义
(一)健康向上的警营文化生活占领了民警的业余文化、思想阵地,增强了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警营文化对广大领导、民警的思想和行为有绝不可低估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力。警察是高负荷的职业,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再加上执法环境差,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力,心理压力更大,民警思想文化生活单调乏味,队伍缺乏朝气。缺少健康向上的先进文化的引导,不健康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如公安部通报的几起典型案件中,涉案民警流连酒桌,喜欢到舞厅、桑拿等场所,有的甚至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警营文化建设,在浓厚的警营文化氛围的熏陶下使民警们产生警察职业的使命感、自豪感和对警察集体的归属感,树立正确的警察价值观,产生自我心理约束和有效的自我行为控制。
(二)有利于提高民警整体素质,提升队伍形象,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文化工作的蓬勃发展,不仅能活跃警营生活,而且能提高民警素质,激发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建功立业的事业心,从而使公安队伍产生一种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这种“润物无声”的方式,既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给公安队伍植入了先进的思想“基因”,民警找到了自己工作的价值和目标,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愉悦感会大大增强,真正起到科学理论武装人,先进文化培育人,高尚情操塑造人,优秀作品鼓舞人的作用。
民警整体素质的提高,直接改变、提升了队伍的整体形象。当前,我们要把队伍建设成为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要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品位、能战斗,有着文明的执法形象、得体的行为举止、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文化素养的现代人民警察队伍,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尤为重要。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警民文化共建活动,创作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公安文学艺术作品,既展示了警察风采,也使公众充分了解公安工作的艰巨性、艰苦性,以及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的决心,使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深切感受到公安民警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体会到民警“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同时也可改变不少人对警察固有的偏见,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警察不只会简单的“打打杀杀”,警察不仅能破案,还能书会画,能文能武,
是充满人情味、有着良好文化素质的新形象。重塑了警察形象,推进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三)有利于加强队伍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公安中心工作,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政之要,在于得人”,警营文化在引导管理者尊重人、关心人、信任人,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方面,不同于枯燥的说教,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是“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模式。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则偏重于理论灌输和说服教育,忽视民警个体与群体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公安机关必须从经验型管理走向现代化管理,从重视民警“硬”管理转向重视民警的“软”管理,从重视民警的监督管理转向重视民警的激励管理,把调动和发挥广大民警的智慧和才能作为一切公安工作的活力和源泉。警营文化的管理效能在于以一种间接影响的方式而不是行政命令的方式感染民警、引导民警、规范民警,使民警的思想行为与警营文化的要求趋于一致,这是一种与行政管理制度相配合的“软管理”,能产生良好的管理效益。
二、当前加强基层公安机关警营文化建设存在的难点
(一)“文化育警、文化塑警、文化强警”的理念尚未引起足够重视。表现在:一是一些领导和民警片面认为警营文化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关系不大。长期以来,在公安机关存在着“重业务、轻文化”的思想,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育警”的强大功能,没有把“文化育警”同“政治建警”、“科技强警”结合起来。二是认为警营文化只不过是吹拉弹唱、写写画画等等,是不务正业的表现,会影响工作。正是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颇,导致了对警营文化的淡漠,也正是这种思想认识上的浮浅,一直以来把警营文化定格在公安队伍建设的边缘。三是对一些优秀的警营文化人才重视不够,没有为他们的进一步发展力所能及地创造良好条件,导致这些优秀人才在小环境下难以施展才华,甚至遭排济。
(二)文化设施建设跟不上广大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基层公安机关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文化设施的建设往往量少质差,随着公安民警的文化修养和文化品位不断提高,对文化设施软硬件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一现状,严重束缚了广大民警对文化活动的开展。
(三)人力资源的缺乏。人才是立业之本,做好警营文化工作首先需要的是人才。这其中既包括组织管理人才,也包括开展各项文化活动的专业人才。有良好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警营文化工作规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同时又具有文艺特长的公安宣传文化干部是目前开展警营文化工作急需的人才。这样的人才在县级公安机关还很缺乏。在县级公安机关会书画摄影、声乐、舞蹈、表演、器乐、小品创作、侦探小说写作等方面的骨干人才也很缺乏,起不到很好的领舰带头作用。因此,对上述人员的筛选、培养、使用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积极倡导“文化育警”的理念。警营文化工作是公安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开展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公安机关“三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全省公安政治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注重警营文化建设。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文化育警”的理念,工作上形成党委重视、齐抓共管的局面,明确相关职能部门。逐步在基层公安机关营造浓厚的警营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队伍的文化素质和品位,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完善奖励机制。警营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制度保障,基层公安机关应结合实际建立起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相适应、满足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公安文化工
作机制。根据公安工作不同时期的目标任务,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警营文化发展规划。如五年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稳步推进警营文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应完善警营文化工作的奖励机制,对在警营文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公安机关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为公安机关争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可考虑嘉奖记功。通过完善奖励机制鼓励更多的民警投身到警营文化建设中,并为他们施展才华,贡献聪明才智提供舞台。
(三)注重文化人才的筛选、培养和使用。如何使用好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的才华能在公安机关充分施展,是各级宣传文化干部的重要职责。建议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各类骨干分子的选拔,及时组建兴趣小组等不同层次的文化组织,吸引警营文化人才的加入。条件好的单位,可考虑借助社会团体力量帮助建立分会、分队等公安文艺团体,并聘请专家担任艺术指导,要通过这些艺术团体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和锻炼人。还可利用业余时间将骨干人才送去进行专业培训,请名家、专业人士来上课指导等。要鼓励民警积极参加社会上有意义的文化活动,展示新时期公安民警风采,并通过和社会上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交流汲取养料,获得经验,发展提高。
(四)加强保障,完善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当前,要在人、财、物各方面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要找准加强公安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全方位营造人文环境。如:一是可建设警察俱乐部等综合性文体活动场所;二是逐步完善公安历史馆、陈列室、展览厅、派出所民警荣誉室等基本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图书室建设和派出所小阅览室建设,可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在局域网上开辟相关的专栏,也可利各地的公安电视节目大力宣传警营文化的风采;四是可考虑在办公场所建设文化长廊,在办公室布置一些书画、摄影及有警察特色的装饰品,使民警置身于优雅的文化环境中,缓解压力,陶冶情操等。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策划各类警营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如举办演讲比赛、书法、美术、摄影比赛、球类比赛、征文比赛、体现公安特色的剧目创作等。使广大文艺爱好者根植警营生活的沃土,利用手中的画笔书写自己的所历、所感、所思、所悟,创作出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文学、文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