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末位淘汰制考核办法
X公司末位淘汰制考核办法
文章作者:dongdongsnow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11月16日14:14
1. 末位淘汰制考核的原则和目的
1.1 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原则。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1.2 公平、公开、公正,实行全员考核原则。确保考核的规范和透明度,并使考核不留空白。营造人人被考核、人人参与考核的良好氛围。
1.3 严格考核程序,实行群众监督原则。对考核方法、过程、依据及结果全部予以公示,让群众直接参与监督和考核工作。夯实民主管理的基础。
1.4 加强思想教育,实行动态考核原则。坚持教育与考核相结合,鼓励员工力争上游,公平竞争。通过不断滚动考核,使员工能看到自己努力的方向,树立起良好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公司的发展增添动力。
2. 末位淘汰形式
免职、降职、低聘、调离管理(技术)岗位、内部下岗、降薪、解除劳动合同。
3. 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4. 对公司领导的考核
公司级领导的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实施考核。
5. 对中层干部的考核
5.1 末位淘汰的比例:不小于全公司中层干部总数的 1%。
5.2 考核的程序和办法:按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5.3 被列入末位淘汰的中层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降职或免职手续,待遇按降职或免职后岗位确定,被降职或免职的三年内原则上不予提拔。
6. 对管理(技术)人员考核
6.1 末位淘汰比例:不小于全公司管理(技术)人员总数的 1.5%。
6.2 考核单位:(1)各相关单位 (2)公司各专业考评小组 (3)公司考核委员会。
6.3 考核时间:以年为考核时间单位,年末考核,考核结果兑现为次年月份开始。
6.4 淘汰形式:分二级淘汰。
一级淘汰为: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严重违章违纪,符合8.1条款及8.2条款情节严重的。
二级淘汰为:低聘或调离管理(技术)岗位。即符合8.2条款或经考核列末位人员。
6.5 考核程序
6.5.1 个人撰写述职报告。报告分工作业绩、管理和技术创新、存在不足和今后打算等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6.5.2 群众评议。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由群众进行评议打分;
6.5.3 直接领导测评。根据其现实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6.5.4 公司专业考评组考评。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群众评议、直接领导
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6.5.5 公司考评委考核审定。
6.5.5 相关考核比例分别为:本单位群众评议(10%)、直接领导测评(30%)、专业考 评(30%)、公司考评委(30%)。根据各层次考核最后得分确定末位淘汰人员。
6.5.6 被列入末位淘汰的管理(技术)人员,取消享受年末奖励工资的资格,并按低聘或调离管理(技术)岗位后的岗位(职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7. 对操作工人的考核
7.1 末位淘汰比例:不小于各行政单位在岗操作工人总数的 1.5%。
7.2 考核单位:各单位、公司考核委员会。
7.3 考核时间:每年的 7 月 1 日至次年的 6 月 30 日。
7.4 考核程序
7.4.1 由各单位按月或按季根据员工违章违纪、产质量完成情况等经班组、工段(班系统)及各单位考核小组进行分级综合考核,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按群众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年终汇总并公示一年的考核结果(对严重违章的可在年中直接实施淘汰)。
7.4.2 考核结果经公示,职工无异议后,由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公司考核办法和本单位考核细则规定,列出末位淘汰比例人数和名单,再进行公示,并报公司考核委员会。
7.5 淘汰形式:分二级淘汰。
一级淘汰: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严重违章违纪,符合8.1条款及8.2条款情节严重的。
二级淘汰:内部下岗、降职、降薪。即符合8.2条款或经考核属末位人员。
(1)内部下岗。由于各种违规行为,受到书面淘汰警告的,内部下岗 3 至6 个月,期间发下岗工资。本形式原则上适用于年中考核。
(2)降职、降薪。降职:属于三长的,在考核中得分末位的,免去“三长”职务。降薪:在本考核年度被评为末位者,在下一考核年度所在单位对其作出降薪处理。即:降低岗位(浮动)工资二个正级和取消月奖 50%(新区属一级工的,按二级降至一级的幅度降薪,并扣月奖金 50%)。本形式原则上适用于年末考核。
(3)经考核属末位淘汰的,取消年末享受奖励工资资格。
8. 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主要是从思想品德、遵章守纪、工作业绩、创新意识(工作技能)四个方面进行考评,对综合考核列末位的按比例予以实施淘汰,对严重违章违纪的直接予以淘汰。为突出考核的量化和刚性的要求,按下列标准进行考核。
8.1 对有下列行为(严重违章违纪)之一的,直接进入一级淘汰。即解除劳动合同。
8.1.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刑、缓刑、拘役)的。
8.1.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使企业在遭受经济损失超过 2 万元以上的(包括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以及弄虚作假将不合格品蒙混出厂,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8.1.3 违反工艺、安全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而发生设备或人生事故,使企业或他人遭受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
8.1.4 擅自将公司的技术资料(工艺流程、工艺配方、设备图纸等)转赠或转卖他人或其它单位,使企业造成损失的。
8.1.5 年内旷工超过 4 天或连续旷工超过 2 天的。
8.1.6 上班时间打架、赌博,性质恶劣的。
8.1.7 故意损坏、浪费公司财物,造成损失 3 仟元以上的。
8.2 对于违反下列规定或属于本单位考核末位的,进入第二级淘汰,即免职、降职、低聘、调离管理技术岗位、内部下岗、降薪。情节严重的也可直接进入一级淘汰。
8.2.1 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妨碍社会秩序等,尚不足刑事处分的。
8.2.2 违反公司财务、质量、技术、物资等专业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
8.2.3 违反《现场管理考核规定》和文明办公考核标准的有关规定情节较重的或年内连续违反二次的。
8.2.4 违反各分厂、部室内部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
8.2.5 劳动态度不好、出工不出力、工作效率低或工作技术能力等因素不能胜任工作,考核期没有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
8.2.6 不服从公司或本单位领导正常调动、工作安排及生产指挥的。
8.2.7 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能源的。
8.2.8 公司或本单位组织的技能或操作考核成绩不合格,又不愿意学习和提高的。
8.2.9 服务态度差,与用户、客户吵架,影响极差的;工作时间胡闹或恶作剧的。
8.2.10 有其它违章违纪行为的。
9. 各单位要严格考核,凡有违反公司及本单位制定的考核规定的,所在单位除扣月奖外,应及时发出书面《警告书》,并记入本人技能业绩卡,作为末位淘汰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违纪员工的批评教育工作,对经教育不改的坚决予以淘汰。
凡被考核为二级淘汰对象的,所在单位需给予员工发出书面《最后警告书》,受到《最后警告书》后的一年度中,再发生违章行为的,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0. 在考核中被列为末位的,属于操作工人,如在下一考核年度(内部下岗人员上岗后)本人改正较好,且没有违纪现象,经所在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报公司审核后,可提前撤销淘汰记录,恢复工资和奖金待遇,但降薪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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