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合理化建议实施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为了调动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实施、奖励的一系列的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合理化建议书》
《合理化建议评定表》
《合理化建议汇总表》
《合理化建议总结报告》
3 要求
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和管理按本办法规定。
3.1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
3.1.1 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并由委员会秘书负责日常的运行。
3.1.2 委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和员工代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组成。
3.1.3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包括: a、提出或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并进行宣导; b、批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年度经费预算; c、制定和实施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 d、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e、总结、评估、奖励每年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3.2 建议范围 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 a、提高生产效率的方法; b、产品质量改善的方法; HR-01-05 c、操作方法的改进; d、工艺过程、检验过程、机器配置的改善; e、工位器具的设计和配置改善; f、设备维修保养方法的改善; g、物料仓储管理和公司内外运输、搬运方法的改善; h、原材料的节约,三废的利用及其它降低成本的改善方法; i、生产现场安全的改善; j、员工劳动保护方法的改善; k、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的方法; l、改善员工福利的建议; m、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拓展的建议; n、企业文化实施方面的改进; o、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3.3 提交方法
3.3.1 公司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在颁布实施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后还应组织对各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宣导,并负责对各部门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收集。
3.3.2 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箱”,公司员工可以通过“合理化建议箱”进行提交,也可以通过其部门主管向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进行提案。
3.3.3 原则上员工进行合理化建议时应在委员会指定的地点领取《合理化建议书》,详细填制完毕后提 交,但如果特殊情况(员工语言表达能力不强)可由员工说明观点,部门主管代为归纳总结填写, 但要注明改进建议的员工名字。
3.3.4 员工也可以通过公司服务器和网站下载电子版本的《合理化建议书》,详细填制完毕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信箱。
3.3.5 公司允许员工的建议是匿名的或者联名,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将会在每周六对当周合理化建议给予收集和整理。
3.3.6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也可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征招建议。 收到提案后即进行登记、编号,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同一日提案视为联名。
3.3.7 经初步分类整理后送有关负责人或被提案单位初审。不予以受理或暂保留的,应及时通知原建议人。 初审认可后,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中在对提案在《合理化建议评分表》中给予类别评定,并落实提案执行部门和主办人。
3.3.8 复审中提案的类别分为:提案依其重要性分为四类: A类,重要的,多为创新性的; B类,较重要的,多为改良性的; C类,一般性的; D类,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
3.3.9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有权对下列建议不予采纳: a、仅提出缺陷或问题,而缺少具体改善方法和措施的; b、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 c、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d、已被采用过或以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e、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 f、针对个人及私事的。 3.3.10 提案执行部门在提案执行完毕后应认真编写《合理化建议总结报告》,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的总结和效果评估,提交合理化建议委员会。
3.3.12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需对提案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追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定期按《合理化建议评定表》对已经完成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定,并拟订奖励方案,报总经理核准后在公司宣传栏上和网站上公布。
3.3.13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需对每月的提案情况进行汇总,并登记入《合理化建议汇总表》中。
3.3.14 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
3.4 评分方法
3.4.1 公司采用评分的方法对于提案给予评定,评分的方法详见4.1 提案评分表。
3.4.2 评分为100~80分为A级;评分为80~60分为B级;评分为60~40为C级;评分为40~20为D级;评分为20~0为E级。
3.5 奖励方法
3.5.1 凡1月内提出建议累计3项以上,且均不采用的,发给参与纪念品,以资鼓励。 HR-01-05
3.5.2 凡1月内提出建议累计3项以上,且均为暂保留的,发给奖金50元。
3.5.3 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A类的,发给奖金400元;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B类的,发给奖金300 元;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C类的,发给奖金200元;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D类的,发给奖金100 元,对于正式受理且分类为E类的,发给奖金50元。(分类标准见4.0条款)
3.5.4 提案改进结果导致注册了公司所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
3.5.5 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接第3.5.3给建议人追认奖励。 3.5.6 联名建议的奖励分配公司采取均分原则,奖金将按联名单上的人员给予平均分配。